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民事案件一审法官偏护被告,只采纳被告一方信息作证据使用。而且被告提交的证据末经质证过,原告未见过

民事案件一审法官偏护被告,只采纳被告一方信息作证据使用。而且被告提交的证据末经质证过,原告未见过 民事案件一审法官偏护被告,只采纳被告一方信息作证据使用。而且被告提交的证据末经质证过,原告未见过.原件全部是复印件,原告要求法院调资料,法院不原调,二审法官却不问不审开庭开足十分钟就散庭,过几天就判维持一审判,请问能追究一审二审法官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12-07 21:1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