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了三十二年后,还能追索遗产吗
已过时效,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沉睡的人
继承人的确权、析产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集体土地宅基地证后办的,你母亲不是产权人。
另一个儿子可以主张继承。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1、被继承人过世三十二年了,已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时效,不得再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
2、母亲先故,产证后办,母亲不属共有产权人。
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可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你好,可以追索。
宅基地补偿是没有母亲的份额,不能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