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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双方因琐事打架,无明显伤,对方住院借机把腿上的毛病给治了,说我打的想讹我

双方因琐事打架,无明显伤,对方住院借机把腿上的毛病给治了,说我打的想讹我 前些天别人把我的摊子给掀了,双方都动了手,我报了警,警察说双方先治伤(其实也没伤),然后对方就住了院,住了八天急诊后又转骨科做了手术,然后对方又重新报案说我打断他的腿了,他的半月板坏了。他本身就有滑膜炎并积液,他趁这次机会就做了手术想让我来给他买单。他的伤能评上轻伤吗?不是我造成的伤应该负责吗?难道真就让他讹上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方耐强(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1-1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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