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话,如果过错方在男方,可以要求多补偿吗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思维里的过错和法律上规定的过错可能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