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刚搬进新租的房子五天被盗,房东要不要负责任
刚搬进新租的房子五天被盗,房东要不要负责任 我于今年1月3号搬进新租的房屋,8号晚六点回家发现电脑被盗。门锁都没有坏没有被撬痕迹。我就想找房东负责任,但房东说合同上有这一条“一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严禁使用液化气,严禁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携带存入房间里,严禁违规使用个人取暖设备和物品,同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或遗失物品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案发后,我也了解到:1.房东经营的群租房没有到公安机关备案,以公司宿舍的名义经营的。2.宿舍的大门用银行卡 公交卡等卡片一拉就可以打开,随便什么人都能进来。3我住的房间的门的钥匙,在我没住进之前就一直挂在门上,随便什么人都有可能将钥匙拿走配另外一把。我住进以后也没有给我换锁。4,极有可能是里面的人所为。请问这种情况房东要负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武云雷(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3-01-11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