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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再婚前各生一个孩子。两人2010年举办婚礼但未登记

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再婚前各生一个孩子。两人2010年举办婚礼但未登记 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再婚前各生一个孩子。两人2010年举办婚礼但未登记,同年11月生了一个女孩,于2016年补办登记。根据新计生法申请生三胎,当送申请材料时候,计生部门回复尽管怀孕生就可以了。所以我们于2016年12月生了又一个孩子。现在计生部门突然以上一胎没登记为由对我们第三胎进行罚款。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8-12-03 14:4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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