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17年7月份,在广东中山市我父亲和小车发生事故,造成我父亲锁骨粉碎性骨折

2017年7月份,在广东中山市我父亲和小车发生事故,造成我父亲锁骨粉碎性骨折 2017年7月份,在广东中山市我父亲和小车发生事故,造成我父亲锁骨粉碎性骨折,交警认定小车主负全部责任。小车买有全险,我父亲是在城市工厂上班的,但是2016年11月到7月份这段时间没有续到居住证明,但在2016年以前和2017年7月以后都在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有,现在保险公司就以这几个月没有政府的登记证明为借口,不给按照城市的标准进行理赔,要以农村标准来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这样合理吗?起诉保险的胜算大吗?成本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8-11-29 11: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