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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2018年11月7日第一次开庭。经法官庭前调解原,被告都认可法官的调解

遗产继承。2018年11月7日第一次开庭。经法官庭前调解原,被告都认可法官的调解 遗产继承。2018年11月7日第一次开庭。经法官庭前调解原,被告都认可法官的调解,并且原,被告都在法官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2018年11月26接到法官电话,让去拿传票于2018年11月30日开庭。请问。签的协议还有效吗?为什么要再次开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
提问时间:2018-11-2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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