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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人没有领到工资劳动仲裁干嘛裁决由工头支付,而不是公司支付。

工人没有领到工资劳动仲裁干嘛裁决由工头支付,而不是公司支付。 我刘登科于2010年12月带领一帮工人到海南省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三亚市海坡开发区国际竹藤研究中心工地做木工、混凝土工、架子工。于2012年7月完工,完工至今没有给我们等工人支付工资也没有做结算。我给工人们结算了但没有钱支付。工人们就申请到三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三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我刘登科支付工人的工资。海南省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只是连带责任。
   请问这样的裁决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登科(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3-01-10 13: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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