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期间,被告发现原告和他人同居,原告会复什么法律责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确切证据的话分割财产时原告少分。
可自行收集或委托律.师收集外遇证据,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或对你进行赔偿
您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您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你好,原告涉及婚姻过错,特殊情况下还会涉及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