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新生儿先天心脏病
新生儿先天心脏病 我家宝宝从产检到出生再到宝宝5天、21天住院,都是在安徽合肥的一家三甲医院做检查和诊断,但在21天住院的时候宝宝身体已非常差的情况下,
该医院还是没有查到小孩是什么原因,而且在这家医院分别在宝宝5天住院、21天住院做了3次心脏彩超。后来在该医院不情愿我们转院的情况下,我们家人强制将宝宝转到
安徽合肥的另一家三甲医院,结果查出来是先天性心脏完全大血管错位,而且时间已经超过2周,该医院建议我们立即到上海医院做手术,也许还有一点希望,我们立即转到
上海一家医院做手术,手术结束由于小孩耽误时间太长,身体器官衰竭,就这样宝宝走了。安徽合肥的第一家三甲医院是不是有责任,有哪些责任?责任大小,我该怎么办?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tbb(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3-01-1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