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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开庭当天地方律师告诉仲裁说不可以开庭公司注销了

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开庭当天地方律师告诉仲裁说不可以开庭公司注销了 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开庭当天地方律师告诉仲裁说不可以开庭公司注销了,仲裁给我说注销了他们不受理了,说公司是个体户,注销了法人是澳门人,如果我去告他个人也很麻烦,建议我私下调解,然后我与地方律师在劳动局私下签了协议给了我几千补偿,协议内容是一次给于我补偿不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不可以再去法院告了,这合法不,我是不是不可以再告他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11-2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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