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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诈骗人胡飞于2014年7月之前在朱河镇,利用被害人获取高息的心理
律师好 诈骗人胡飞于2014年7月之前在朱河镇,利用被害人获取高息的心理 律师好 诈骗人胡飞于2014年7月之前在朱河镇,利用被害人获取高息的心理,采取虚构事实,欺骗手段,和他家材料供应未结帐等,以缺乏周转资金为由,向吴某,武某,黎某等人借款二佰多万元,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诈骗人胡飞获得“借款”后,便在网络上赌博和,购买汽车,个人挥霍,到期无法偿还债务 2014年7月12号,诈骗人胡飞明知自己负债累累,无法尝还他人债务的情况下,欺骗手法,隐瞒事实,虚构他中标随岳南朱河段的土方工程,差资金动工,承诺高额利息作诱饵,骗取被害人谢成香现金十万元 2015年1月25日,诈骗人胡飞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编造他家是政府工程的材料供应商,由于承包商朱某跳楼身亡,发生意外,政府未结材料款,以差资金给工人发工资的理由,又许下支付高额利息作诱饵,骗取,被害人程和太现金十万元,获得借款后,诈骗人胡飞将借来的钱,全部用于他支付高额利息和网络赌博,还有个人挥霍,到期后无力尝还,诈骗人胡飞采取跳跑,更换电话号码的方式,躲避被害人的追索 请问律师,嫌疑人的行为构造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8-11-2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