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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人伤赔偿问题

车祸人伤赔偿问题 2012-9-27车祸,对方全责(对方货车全险)造成额头大面积挫伤、鼻右下撕伤缝合4针、鼻骨骨折、左腿股骨干两处骨折(手术治疗打的钢钉)目前保险公司已给予报销医疗费。后续需要外科整形(保险公司要求有转院证明)医院不给开具,理由:自费,不存在转院问题。
请问1没有转院证明自己所花费的外科整形费用保险公司该不该承担?
    2一年半拆钉以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是吗?
    3营养费(无证明)伤残辅助器具费(无证明)医院伙食费(无发票)保险公司该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01213……(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09 20:07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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