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隔月作废问题
请详询税务机关
请你咨询税务所,不是法律问题
你好,具体请咨询税务机关。
您好,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咨询相关部门
您好!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在认证当月抵扣,逾期不抵扣视同自动放弃,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我的补充: 2013-01-09 11:15
自2010年1月1日起,认证时间延长至180天。
您好,具体咨询税务部门。
咨询税务所
请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