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已注明“邮件内容仅供参考,不可作为法律依据使用”。请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已注明“邮件内容仅供参考,不可作为法律依据使用”。请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想查询中国银行2015年的两笔交易记录,当时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的交易,银行流水中只显示转出多少钱,而未显未转给对方的姓名及银行账号。我让中国银行人工进行查询,查到了,并发给我一份邮件,但是邮件上有“本邮件内容仅供参考,不可作为法律依据使用”这个内容。请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我爱扶桑花(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8-11-23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