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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律师,我们2013年底购买限价商品房,2016年五月份在开发商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接收了房子
你好高律师,我们2013年底购买限价商品房,2016年五月份在开发商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接收了房子 你好高律师,我们2013年底购买限价商品房,2016年五月份在开发商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接收了房子,2017年6月30号,交完首付款和一些费用后,网签了合同按照开发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我们资料提前交给银行的)一年了,贷款没下来,询问银行人,说是当时开发商吧资料提供的晚,他们行停贷了……。2018年八月份我们去售楼部询问,说是让我们转到其他银行办按揭,但是我们资料不全,所以没有办好,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支付从签合同到现在所欠房款的利息,以及元月份没一个月每平方涨价一百的通知,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豆豆妈妈(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8-11-22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