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婚前自己(女)贷款买了一套房,写自己名字,婚后父母还贷(有转账记录)

婚前自己(女)贷款买了一套房,写自己名字,婚后父母还贷(有转账记录) 婚前自己(女)贷款买了一套房,写自己名字,婚后父母还贷(有转账记录),现男方提出分割增值部分收益,请问是否需要分割给他?这个增值收益是怎么计算的?是整个房子的增值部分还是还贷本金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色小路(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8-11-20 15:3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