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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缓刑这期间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缓刑这期间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1996、8月起就到公司工作,历经公司多次变动,启用不同的下属公司名称,合并重组等,一起跟随公司工作,2012年因工作牵连,被监视居住,2013年取保候审,2014年6月判缓3年,2016年12月公司做出开除决定,2017年3月送达本人。因证据不足,劳动仲裁只裁定2002年-2017年3月与公司有劳动关系,而社会保险公司众2002年缴至2012年6月,请问1、2012年7月-2017年3月,单位应不应该给我缴纳社会保险。2、我不是北京市户口,只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2012、6月停缴保险时没有通知我,应不应该负有帮忙补缴社保的责任。3、我今年47周岁,只有10年多的社保,到50岁时面临不够15年不能在北京退休的问题,有没有解决办法?请您百忙中帮助我解答一下,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shuh……(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8-11-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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