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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处罚规定。

江苏连云港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处罚规定。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妻子是农村户口,我也是农村户口,我是兄妹2人(还有一个妹妹),现生有一个女儿5岁,又生一个儿子一岁。
  请问我的情况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如果不符合,村里要罚款,是否有相关的罚款依据和罚款金额的依据?望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4963……(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3-01-08 10: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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