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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晚7.42左右我与一个电瓶车相撞,经交警判定后完全是他的责任
2018.11.16晚7.42左右我与一个电瓶车相撞,经交警判定后完全是他的责任 2018.11.16晚7.42左右我与一个电瓶车相撞,经交警判定后完全是他的责任。然后一开始我们在交警那边协商的是3500的两周的陪护费,其他另外算,但是他后来在微信里跟我说,3500,1次性的费用,那我回了一个是的,但是不包括医药费,那我想说,现在能推翻吗?因为我其实是有在兼职做家教的,已经有一个半月的稳定收入了。建议收养四个月到半年,那两周肯定是不够的。这两周是关键期。所以才想说找一个陪护。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
提问时间:2018-11-18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