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房户口里的人员如何可认定为共同居住人
从你提供的信息都无法排除哪一个不是同住人。
可以诉讼解决的
有常住户口,拆迁公告前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才属于同住人。
按你的说法,我的建议是:从你提供的信息都无法排除哪一个不是同住人。
承租人和配偶以及儿子共有一处他处产权房,面积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有居住事实的在册户口未享受福利分房的,都可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商品房不属于他处有房,除非是走托底
有常住户口,拆迁公告前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才属于同住人。
商品房都不会影响同住人资格,只影响居住困难户的认定。
同住人是要求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以及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拆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