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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物业方,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我是物业方,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事件背景:近期某小区业主(非常住户)因欠费导致家中停电,回家(10.23)发现冰箱内肉类等财产已变质,重要物品:4年前的冷藏胎盘一个。于次日投诉物业要求赔偿,经沟通业主提出终身免物业费及车位管理费(约9000余元/年)要求,经物业投诉处理部商议无法满意业主此需要。故业主不满。
    业主理由:物业于9月19日进行过低电量提示1次,未固定每30天/次,超出1月未提示,导致10月23日供电局自动停电。
    物业反馈:小区因原始设计导致,电表被铁箱封锁,考虑到业主无法自行查看电表,物业管家友情提供低电量提示的增值服务(物业服务合同未规定有此服务)对低电量提示自然月1次(非固定每30天/次),10月低电量提示将于25日左右开始。
    业主驳回:按照法律规定,如物业定期提供某项服务,则从法律上已自动承担相应义务,如履行失责,则承担相应责任。及其它条款。
请问:我是物业方,物业有法律责任么?有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shi……(北京)
提问时间:2018-11-1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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