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仪式,并一起生活已经三年多,但未领结婚证,有一女儿。一年前男方购置一套房财,现男方要求离婚,产财
按非法同居处理,首先将二人的各自物品(比如电器、桌椅、灯具)分开,比如由男方出的钱买的东西归于男方,女方出的钱买的东西归于女方,双方一起出资的协商解决或者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各自所挣的钱归各自所有,不平均分配。共同的生活用品(比如衣服、护肤品、洗漱等用品),各方使用的归各方。孩子最终归哪方,由另一方负责一半扶养费。 当然如果一方愿意多给对方分割财产,法律是允许和支持的。
可补办结婚证,再离婚分财产。否则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