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离婚后的房产归属?(新型,非老问题)
离婚后的房产归属?(新型,非老问题) 03年夫妻俩共同一次性付全款买的房,同年房产证未能办理,年底离婚.离婚书上明确写清楚了:此房产归女方和孩子共有,孩子归女方,男方不要房产,也不给抚养费.
04年女方为能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又同意男方回家居住(未复婚),有意合好.同年办理房产证,一家三口同去办理,房产手续上共签一家三口的姓名;房产证上为女方姓名.但后来这个家仍旧矛盾重重,合不拢,再次分开.
此后一直到现在,男\女\孩三方都未想到房产手续上有男方签字;均认可此房为女方和孩子共有.后来随着房价飞涨,男方曾数次无理纠缠女方,想再次得到部分房产未果.09年男方与别人成家,但仍陆续骚扰女方正常生活,干涉女方交朋友.
女方于是于10年5月准备卖掉房产,到别处定居.但是在办手续的过程中,出现了麻烦----原房产手续上有男方签字.现在要卖,房产局要求男方持身份证到场签字,同意出售,才可顺利办完过户手续.
请问,此房归属问题究竟如何?是否有男方一半?女方现在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身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glhh(安徽)
提问时间:2010-06-17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