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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

新闻侵权 律师同志;个别单位为了紧跟形势,采用传媒工具录制工作人员服务工作情况,录制完后,把人的某一瞬间的举止、神态、把丑的一面,加以剪切加工,歪曲事实,制成反面宣传短片,进行广泛宣传。认为这一行为,是对人身、人格的侮辱,给个人造成极坏影响。特咨询,该单位是否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sc764……(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3-01-06 14:1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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