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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时给女方的1万块钱和金项链能否要的回来

结婚登记时给女方的1万块钱和金项链能否要的回来 我和女方认识3年了,现在只结婚半年后,因为一次吵架女方离家出走在外面租房子住, 吵架的原因是因为女方有一天晚上彻夜未归,我也诚恳的对女方道过歉。女方就说感情破裂了,依然不回家。说叫我给他买房子。买房子就继续跟我好。结婚前就谈了2年女方明之我的经济条件买不了房,却以次为借口不回家住。我是否有权利提出离婚?并把那1万块钱和金项链要回来。钱给女方后女方从来没有叫一声爹妈。女方结婚前在我家住了2年没有交过一分生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m325……(辽宁)
提问时间:2010-06-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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