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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集体荒坡被村委承包给个人

集体荒坡被村委承包给个人 2002年村委及成员中个别干部,私自将村里集体荒滩承包给个人,进行了公正;并在合同中将2017年确权为集体荒坡(7.5亩)折0.5亩纳入该合同范围内。
    该合同未经过公开拍卖,并且毗邻地界的村民不知情;现导致该荒坡与毗邻地发生纠纷。
请问该合同是否合法,违反哪条法律条文;找什么部分申诉,如何申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农村的孩子1(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8-11-0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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