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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 私房买卖户(非农村户口) 动迁咨询

徐汇区 私房买卖户(非农村户口) 动迁咨询 我父亲20年前公司分房.房子属于宅基地上建造的私房.现在房子动迁面临如下情况.
我们属于城市户口,通过私房买卖入住,家里父母离婚,我是独生子女,已经结婚
1.动迁组工组的分配规则上,不将我们这些外购的人员作为安置对象,现在的规则是只计算土地.不满40平方的房屋就算做40平方(我家就是这种情况)
2.我们现在适用的法规是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
但是由于宅基地私房法律上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文件上对于买卖后的动迁户面积计算并未提及.(还是我解读能力不够?)
所以我想问下各位法律达人.
a.动迁组的动迁时面积计算认定有没有法律根据。
b.如何争取利益最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dsey……(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3-01-0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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