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离婚,他在外做生意,其间也同时出轨,这其中在我不知情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要看具体的用途,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个人举债个人偿还
答: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如你陈述,系他人个人债务
个人举债个人偿还
一半个人债务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您好,如果对方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属于个人债务,您无需偿还。《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您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借了多少?干什么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