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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去上班的路上,经过203省道,我正常行驶,突然左侧对面马路有俩电动车横穿马路

开车去上班的路上,经过203省道,我正常行驶,突然左侧对面马路有俩电动车横穿马路 开车去上班的路上,经过203省道,我正常行驶,突然左侧对面马路有俩电动车横穿马路,当时距我5-6米左右,我紧急刹车,同时方向盘往右打,前左侧还是撞上了电动车,右侧撞到路边停的一辆机动车,骑电动车的是个65岁的老人,头部受伤,送医院抢救,还在抢救观察,请问这种情况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8-11-04 19:4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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