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家暴,有个女儿六岁,有房子,离婚会怎么判,丈夫有多次对家不忠诚
可以起诉离婚 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你好!关于离婚,协商不好,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如果感情破裂,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您好,您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起诉离婚,提交家暴等证据。
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法院可判离,同时对子女结合实际案情及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