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以及保险缴纳的混合疑难问题(劳动法和保险法没有相关解释),求解

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以及保险缴纳的混合疑难问题(劳动法和保险法没有相关解释),求解 各位,我亲人,2000年进入该厂,在该厂工作,到2012年53岁,女,该厂08年和我亲人签订了个4年的劳动合同,按理说我亲人50岁就退休了,但是还是将12年6月份到期的合同履行完了;但是我亲人在这两年期间内,单位还给缴纳了各种保险,现在要退休的时候,单位竟然要求我亲人把最近两年他们交的医疗保险给补上(即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动事实的阶段单位缴纳的保险);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我亲人的养老保险还得再补缴两年,医疗保险也不够15年呢,还得继续交呢,我查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细则等,均没有对这些情况做一些具体说明,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因为现在我亲人还领取不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能领吗?(法条说的是已经领取养老险的就不能领失业保险了,请问达到退休年龄还没领养老保险的能不能领?)(那个单位只交了4年的失业保险);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后的补偿我亲人能领取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间司法(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1-04 21:4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