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土地所有权争议问题
土地所有权争议问题 本人25岁,事情要从我爷爷(70几岁)的爸爸那代说起,我的曾祖父有两间房子,左右相对着,后来因某些原因,把其中一间买给甲某,两房屋之间有块平地,平时通行所用。现今我方将房子修葺好后,本想把门前的那块平地修平以便大家日后行走。怎知甲某说平地是他的,不许我方修平,我方是有房产证的,对方理应也有,甲某并声称有平地的房产证,我方让其提供出来以证实,但其又声称房产证在区政府那。多次沟通未果,我方请城管出面解决,又报警处理。怎知官官相依。我只求公正客观的判决。本想通过打官司以求解决,但考虑到金钱问题。请问,我要向哪个政府部门能公平公正解决这争议?“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是否能说明,除非其中一方拿出该平地的房产证,不然其属国家所有,我方就能将该平地修平以便行走?!请求律师赐予帮助。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8966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1-04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