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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叛离后半年,男方不付抚养费并以没工作为由提出降低抚养费

叛离后半年,男方不付抚养费并以没工作为由提出降低抚养费 叛离后半年,男方不付抚养费并以没工作为由,提出把原来每个月1000多抚养费调低到几百(叛离时法庭承认收入是近8000元)。

女方是直接书面同意男方为合适? 还是不同意等对方起诉到法庭得到法律的宣判呢?

如果男方纯属恶意,通过医院关系可以开具出有病证明,没工作证明或收入用于看病生活等了,没能力支付抚养费也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因为女方无从得到男方的任何具体真实情况,只能任其随便?没有任何证明对方的东西,如果不出席会怎么样?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engsh……(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04 17:14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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