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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房产公证后是否过期,及处理办理?
关于遗嘱房产公证后是否过期,及处理办理? 我爸契妈在解放后出国,出国前有两幢房产,根据当时政策她个人居住面积超标,只留三楼约50方自住,其余部分国家“代管经租”。出国后我爸在住,86年我爸契妈回国,在公证处立下遗嘱一份,房产公证一份,“去世后三楼产权归我爸,并如国家交还其余部分已交由我爸处理”。但我爸一直没过户三楼产权,并因契妈“不属华侨”国家也没交还其他部分。近年我爸年迈想处理此事,到国土局咨询两幢房产还是契妈的名字,只是契妈个人在国外去世后我们也没办法拿她死亡证明相关资料,并告知公证失效,国家也没政策要交还其余部分,总一句话就是这两幢跟我爸现在是没关系的。
所以请问,一公证是否还有效?二如有效应该怎样办理相关的过户和收回其他部分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j3(广东)
提问时间:2013-01-0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