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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物业费纠纷

关于物业费纠纷 开发商确定的收房时间,园区内所有道路未铺路面,车辆难行,房屋无水供应,还存在质量问题,当时未收房。三个月后道路铺完一多半,拟收房,物业公司告知必须补交两个月的物业费,理由是园区规定由前两个月开始收物业费且物业公司已开始进行服务。请问是否合理。另,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是掺股关系。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qgx(辽宁)
提问时间:2010-06-16 13: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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