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因同行生意,对方看不惯,故意上前挑衅,开电动车在我方档口前撞伤我父亲的脚

因同行生意,对方看不惯,故意上前挑衅,开电动车在我方档口前撞伤我父亲的脚 因同行生意,对方看不惯,故意上前挑衅,开电动车在我方档口前撞伤我父亲的脚。两个人因此打了起来,对方家人过来帮忙,我大哥也加入进去。结果,我父亲脚受伤流血在附属住院,对方聚众在医院的公共场合还想继续殴打我父亲(有视频,但是比较模糊)。对方在我父亲住院后两个星期,声称无名指受伤,后面做成了轻伤鉴定报告,想要高额赔偿(我父亲压根没打到他手指,第四根,怎么打得到,双方也没用武器和工具)。我父亲农村老实人,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什么鉴定都没做,只有办案民警案发时拍摄的唯一照片。对方在当地的有关系,派出所没给任何通知,现在直接抓了我父亲和大哥,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暮色如夕(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8-10-29 13:4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