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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从2017-3-16至2018-9月这期间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你好!我们从2017-3-16至2018-9月这期间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你好!我们从2017-3-16至2018-9月这期间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功单位也并未向我们提起签订合同的意愿,因各种原因,我们要求公司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是按照入厂日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2017-3-16至2020-3-16)。请问,我们能要求公司向我们支付双倍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10-2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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