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孩子的家长.孩子在学校午休时间在校内和同学们踢球.被别的同学拌倒
您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共同承担责任。
你好,一般需要共同承担的
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共同承担 责任
如果学校没有过错,尽到管理义务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绊倒您孩子的同学存在过错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各方都无过错,适用公平原则,各方承担一部分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你好, 要共同承担责任的
共同承担责任。
要共同承担责任的 有必要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您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共同承担责任。
您好,如对方存在故意,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您好,需要根据过错程度判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