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平安陆金所6万元 现在还了8万3 为什么利息计算还是按照六万来算
您好,觉得不合理的可以举报,合法利息在年利率24%以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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