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请教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
请教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 甲方由于家人生病,承包的耕地无力照看,于2001年由村委出面,将3亩地转让给乙方耕种,当时未签协议,承包经营的土地证是1998年做在甲方户名上的,乙方当时答应只耕种十年,耕种期间,当时的土地税费由乙方承担。2003年因原甲方耕种的0.8亩土地被征用,发放补偿款时,甲乙方均主张有权得到。后村委将三分之一补偿款给了甲方,其余给了乙方。并在甲方领款时,要求甲方签订协议,将耕地退还集体重新分配,当时甲方为得到补偿款 ,就在协议书上签字。签字后的第三天,村委会与乙方签订长期承包合同。
现十年期限已到,甲方还有权收回原耕种的土地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odger……(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0-06-1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