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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您好,首先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哦。我姓高,在雁塔区西影路租一房子,当初签的是一年的房屋的合同交了半年的房租,房租是按1100元/月交的,其中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如在这一年中不租的话需要付房东1000元的违约金。可是在我住进来以后发现邻居一样的房子只需800元左右,现在房东要求我按1100元/月的价格续交后半年的房租或选择不住,如果我选择不租的话就得赔付房东违约金,两种选择都不是我想要的,难道我就只有吃亏的份吗,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oxia……(陕西)
提问时间:2013-01-0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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