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可以报案吗?
我可以报案吗? 我前夫开有一运输公司,现人已失踪,在失踪前曾因债务问题被人绑架,对方强行取走他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及背包等,但当时未报案,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多,我前夫也在此事件后失踪,现在我能否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我的户口还在我前夫那里,也就是那个户口本上也有我的名字。
这些人还自行拿走我前夫公司的财务章及法人章,在公司银行帐户上取钱长达一年之久,作为我前夫归还向对方借的个人借款(其实就是高利贷),是否是违法行为,这部份取走的钱能抵消我前夫个人名义的借款吗?
我前夫一直未支付小孩的扶养费,现在他的债权人又向我追债,我通过各种途径都找不到他人,我应该怎么办,是报公安机关查找此人,还是证明此人失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lilyx(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06-15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