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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太原原继承房拆迁后13年后又开始收13年的公租费

太原原继承房拆迁后13年后又开始收13年的公租费 原单位是爷爷当时所工作的国营理发店的职工房,而后退休了由其儿子继承了其工作,并住在了这所房子,并继承,,当爷爷去世后没几年,这所房子又因城区改造需要拆迁,,由现在的东缉虎营拆迁到现在的胜利桥西的地段,当时由于偏远,北城房管局与我协商下,在原来的平米上买了7平米/600元。并许诺赠送俩个10平米,得到了现在的房子。
     购房分房后。现在的物业打电话说需要支付1万多把公租房面积买下来,就可以变为自己的产权,,由于当时经济条件加不理解,没能出这一万多,时间直到2011初,物业开始限制叫电费,一次只能交1块钱的电费,,说你家的房子是公租房,根据现在国家2000年公租房标准,以1.4元/平米收公租费,说目前共欠13年的公租费,以40多平米/1.4元。算公需交欠款9千多元。才能正常的交电费,否则,只能一次充1块钱的电费,这个问题现在很困扰我们,不知道我们该怎办办,,还说以后必须每年每月按时交公租费,,,,希望能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ji……(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3-01-0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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