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户口非转农问题
关于户口非转农问题 一对江西的父母生了三个女儿,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母亲在老家务农。目前,姐姐们都出嫁了,只剩小女儿未出嫁,小女儿出生于1989年,现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其户口在江西省某某市,为非农业户口(当初非转农是由于政策国家照顾),无住房,也未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于老家田地较多,又缺少劳动力,现预将其户口转回农村老家,留在农民发展,当地村民及村委会均同意,却受到老家所在县户籍所在部门的为难,其理由为年满18岁以上的儿女,父母可以跟儿女一起。
现请问这种情况可否将其户口由非转农?其正确手续是什么?当地户籍所在部门的做法是否正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片云84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1-01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