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损毁万余元财物并致人轻伤,派出所称家庭纠纷不予理睬,是否合法?
损毁万余元财物并致人轻伤,派出所称家庭纠纷不予理睬,是否合法? 因母子冲突多次,母与子商定儿子搬出去住一段时间,有录音为证。后儿子入室砸毁3万余元财物后。
母亲准备向法院上诉将房产确权,期间禁止儿子入门,儿子两次带大力钳和榔头,破门入室又砸毁万余元财物,并导致母亲左手骨裂及心肌缺血入院。
但派出所民警每次来都说家庭纠纷他们管不了,报案他们说这也不是你们想报就报的。
请问家人破坏财物、伤人,什么程度能拘留或管制?所谓的家人一次次来打砸就只能听之任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nerl……(上海)
提问时间:2013-01-0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