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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一家劳务公司法人,给一家私企装修办公楼,所产生的装修费作为入股私企公司

对方是一家劳务公司法人,给一家私企装修办公楼,所产生的装修费作为入股私企公司 对方是一家劳务公司法人,给一家私企装修办公楼,所产生的装修费作为入股私企公司,而后,与我签订劳务合同,全额垫付此项装修,工程结束后15天内结款,然而工程结束后对方并没有任何能力支付我的装修费用二十多万,个人也没有财产,请问这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认定为是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ノ亅丶 .淉ぇ_(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8-10-20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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