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加盟了一个厂家,公司要求缴纳预存货款十万为必要条件。合同中一
加盟了一个厂家,公司要求缴纳预存货款十万为必要条件。合同中一 加盟了一个厂家,公司要求缴纳预存货款十万为必要条件。合同中一条是这样写的: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后期按级别价格进货,享受额度百分之十预存货款奖励,以货物方式兑现,(不含品牌服务费),直至等额首批预存货款奖励抵扣完毕为止。当我向该公司下订单,要进三万块钱的货时,他却要求我再打两万七。他是这样说的:按照甲乙双方所签的合约这笔超出赠送的款项即开始按照对应的级别价格享受进货级别抵扣,抵扣的额度是百分之十,即27000。剩下的还需要打款,才能发货的。提问:厂家的要求说辞合理吗?算不算厂家违约?我这十万预存货款不能用来全额抵扣进货吗?只能抵扣进货额的百分之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8-10-19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