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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离婚后的经济问题

离婚后的经济问题 离婚经法院调解后达成房子归女方,孩子跟女方生活,女方给我房子3分之1的经济补偿26万,分2次,第一次5万给了,余下的2年多了,到现在还不给,我现在怎么办?离婚的时候,因为双方都拿不出3分之1的现金,所以我在提交离婚的时候,把房子作为标的物例在起诉书上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jh69……(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2-12-31 13:10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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